5月29日,我校召开学习贯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宣讲会,四川省供销社审计绩效处董福海处长到校开展《条例》专题宣讲,全校教职员工参加会议。
董福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新时代 新供销 新作为》为题,从四川省供销系统的基本情况、宣贯《条例》担当为农服务使命任务、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和解读了相关政策和情况。
董福海指出,《条例》出台是四川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对规范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推动供销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在供销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供销合作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中发挥独特优势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是依法推动四川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
党委书记赵竹林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开展此次宣讲活动是宣传贯彻《条例》的客观需要;是贯彻落实上级会议要求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省社党组工作要求的任务需要。董处长的辅导授课,主题鲜明,站立点高、落脚点实,既全面系统,又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实践性和针对性,帮助大家熟悉了解了全省供销系统发展的基本情况和省供销社总体发展思路,为大家准确把握和深刻领会《条例》理清了思路和脉络,也为学校下步开展校社融合工程、服务系统发展增强了干事信心、奠定了良好基础。
最后,赵书记提出三点贯彻落实意见:一要坚持学深悟透,切实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二要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推动学校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