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贸易校人〔2024〕7号
四川省贸易学校
关于段虹等4名同志岗位晋升的通知
各部门、石棉校区: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三个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8〕74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年限的通知》(川人发〔2008〕50号)和《四川省贸易学校关于印发工作人员职称评审推荐、岗位变动聘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省贸易校〔2024〕1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岗位变动聘用考核领导小组审查,段虹等同志符合晋升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晋级条件。
2024年6月13日-6月19日校内公示无异议,经6月25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以下聘用:
同意段虹同志现任专业技术六级晋升为专业技术五级;
同意刘佳昕同志现任专业技术十二级晋升为专业技术十一级;
同意汪蕾同志现任九级管理岗位晋升为管理八级岗位;
同意张帅同志现任九级管理岗位晋升为管理八级岗位;
以上同志聘期为三年,从2024年6月25日起算。聘任期内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不称职,可随时解聘。
特此通知
四川省贸易学校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