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职工:
学校人事部门近日收到文件《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职工医疗保险明确缴费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雅医保办﹝2021﹞70号)和雅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部分险种申报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文件及通知要求,人事处于2021年12月调整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个人对应变化金额在12月工资中统一由人事处补扣、补缴。
其中工伤、失业、养老保险从2021年1月起执行;医疗保险从2021年7月起执行;其他项目无变化。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1年12月9日
雅医保办〔2021〕70号 关于2021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明确缴费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部分险种申报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