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贸易学校
关于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校教师:
接上级教育管理部门通知,2019年省属中职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展开。为顺利推进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组织机构
2019年省属中职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在四川省教育厅人事教师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直属学校承办。
二、材料报送时间
2019年职称评审材料,送审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
三、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关于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及<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111号)。
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教人〔2003〕78号)。
4.《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
5.《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
6. 《关于报送2016年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川教职改办〔2016〕70号)。
7.《关于印发四川省贸易学校工作人员职称(务)晋升(级)考核办法的通知》(省贸易校〔2018〕132号)。
8.《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省贸易校人〔2016〕20号)。
四、评审指标
按我校《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空缺、超员情况统计表》及人社厅规定“同职务的高职级岗位可低聘于低职级岗位”确定2019年职称评审指标数如下。
1.副高级职称评审指标数为5个。
2.中级职称评审指标数为16个。
五、工作流程
1.请各位教职工按本通知第三点所列文件自查,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志请于2019年11月28日下午5点前带上符合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料(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思政工作证明、教学工作量证明、继续教育课时证明)原件到人事处报名。
2.报名人员资料准备。
(1)参加指标数足够职务评审的同志,按职改字〔1986〕第111号、川教人〔2003〕78号、川教职改办〔2016〕70号三个文件准备评审资料,并于12月5日下午五点前提交学校人事处。
(2)参加指标数不足职务评审的同志,按省贸易校〔2018〕132号文件准备综合考核资料,并于12月2日下午五点前提交学校人事处。
3.对于指标数不够的职务,由人事处牵头按省贸易校〔2018〕132号文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并计算综合分值、排序。
4.召开中高级职称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
(1)对参加指标数足够职务评审的同志进行资格及资料审查,并确定拟报送评审名单。
(2)审核参加综合考核同志的综合评分,并对拟报同志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报送评审名单。
5.公示。
(1)时间为12月4日——12月8日。
(2)公示内容:
① 指标数足够职务评审的拟报送评审名单。
② 指标数不够职务评审的综合评分及拟报送评审名单。
③ 被确定为拟报送评审的同志,同时开始准备评审资料。
6.再次召开中高级职称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四川省贸易学校2019年职称评审报送名单。
7.请示省社,出具《委托函》,并组织所有参评人员制作报送资料。
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通知将通过校园网、公告栏、橱窗、各QQ群等平台予以公告,请各位教职工相互转告。
人事处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3: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及《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111号).pdf
附件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教人[2003]78号).pdf
附件5:《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pdf
附件6: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8】13号).PDF
附件7:关于报送2016年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技职务通知(【2016】70号).docx
附件8:.关于印发四川省贸易学校职称(务)晋升(级)考核办法的通知(省贸易校〔2018〕132号).docx
附件9: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省贸易校人〔2016〕20号).doc